我想问一下,我姥爷2009年3月16日去世的,当时有一套房子留给了我妈妈,有遗书,但由于我妈妈在我姥爷去世后一直没有办理,今年我妈妈也来病去世,这套房子我能继承吗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故你妈依法取得了该房子的所有权,你妈去世后,你依法可以继承。
2010-06-13 20:36:37
可以的,这在法律上属于转继承。
2010-06-13 21:31:48
房屋由你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2010-06-13 21:54:44
你有权继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13 22:12:26
您好,你有权继承。 你有权继承
2010-06-14 10:44:07
你好! 你妈妈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因此你妈妈去世后你有继承权。
2010-06-14 20:59:04
你好,根据继承法规定,你有权继承该房屋。
2010-06-14 21: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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