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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架斗欧?

咨询者 : fa368264 - 黑龙江     时间 : 2012-06-13 20:22:03    状态 : 已解决



朋友和人约谈打架双方都有伤但对方拿的刀打伤我方两人(刀伤)他方头部划伤双方都报了案。请问:法律上如何认定责任及调解和赔偿?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应该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赔偿对方的医疗费用。

2012-06-13 21:08:4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能涉嫌聚众斗殴,但具体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后进行确定,已经报警的,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侦查后处理。

2012-06-13 21:09:08

张又才   [北京]    13911098758

您好: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刑法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2-06-13 21:09:51

曾祥锋   [安徽]    13866722060

协商处理

2012-06-13 21:52:42

卢慨   [黑龙江]    18745059059

这种互殴行为如果没有产生死亡或重伤的结果。就需要详细分析案情。需要从起因、过程和后果等诸多方面详细分析。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2012-06-14 08: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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