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的,老公是广西的。在广西办理的结婚证。现在我和老公已经分居一年了,有个儿子也已经1岁了。他也没有抚养过一天,现在我要和他离婚,他总是躲着不见我。我也找不到他,请问我该通过那种方法来办理离婚手续
您好,离婚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管辖。你老公经常居住的(一年以上)地方法院也可以管辖,他的户籍地也有管辖权,供你选择。拿着你们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2010-06-14 10:41:29
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14 11:06:32
你好!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你老公经常居住的(一年以上)地方法院或者他的户籍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拿着。起诉时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起诉状。
2010-06-14 19: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