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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房产问题?

咨询者 : fukang01 - 北京     时间 : 2012-06-14 12:36:29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一下家庭房产问题,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给予解答。谢谢! 我家85年拆迁,当时户口有四人(母亲、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分得三居室公房一套,母亲一间、女儿一间、两个儿子一间,户主和房本一直都是母亲的名字。后因交供暖费的问题,母亲的户口迁出,户主和房本都改成了大儿子的名字,但母亲一直在此居住。后来女儿结婚出嫁,搬出此房,户口也迁出。现两个儿子想用房改价买下此房后再出售,请问律师现在母亲和女儿的户口都不在此处,如果儿子将房子售出后母亲和女儿可不可以分得售房款,如果可以应占多少份额。再一个问题,如果儿子不购买此房保持现在公房状态,女儿还有没有居住权,可不可以搬回去驻。请律师费心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该房屋85 年拆迁时是使用了母亲、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的户口所分配的,应当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大家出资购买此房屋再出售的,应当共同分配。

2012-06-14 13:32:01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如果儿子将房子售出,母亲和女儿可以分售房款 女儿结婚出嫁,搬出此房,没有居住权

2012-06-14 16:25:48

王飞   [北京]    18801459996

1、公房在未参与房改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买卖,所以,基于公房承租权的买卖是违法的; 2、因女儿的户口已经迁出,且不属于房屋共居人,所以,已丧失居住权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2012-06-15 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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