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公公的房子,公共过世后,转到了婆婆名下,现又转到了我老公名下。问:婆婆的其他儿子有无权力分得房产
你公公去世后,房屋属于其一半的份额属于遗产,由你婆婆及其子女继承,属于你婆婆的一半份额不属遗产。目前该房屋的大部分份额属于你丈夫。对于你公公遗产部分,其他子女有权主张继承;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给你丈夫时,若其他子女已经书面放弃继承,则该房屋所有权全部属于你的丈夫;你婆婆的过户行为为民事赠与,包括其对该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及遗产继承权。解答供参考。
2012-06-14 13:15:04
属于你公公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各人一半,你公公去世后的一半成为遗产,应当由你婆婆和子女共同继承。要看你婆婆将房屋过户到你老公的名下时婆婆是赠与行为还是其他行为,其他子女是否进行了放弃继承才能确定。
2012-06-14 13:36:57
你婆婆对你丈夫的赠与行为未经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同意,你丈夫也不属于善意取得。其他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2012-06-15 15: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