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试用期是3个月,还有5天就可以转正了,突然公司说要派我到外省工作,如果不去的话,公司让我离职! 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样用法律都武器来保护自己。另注:我工作上没出现什么错误,也没有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所做的工作招我进来的经理也认可!!
公司在只剩下5天的时候提出此项要求,属于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支付你一个月工作的经济赔偿金。
2012-06-15 21:38:01
可以拒绝。
2012-06-17 18:57:21
你如,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2012-06-18 16:15:4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