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合同签订的是一年,可是我的试用期是3个月,我该怎么处理? 第二、合同期已满,但是未续合同,后面这两个月我应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吗? 第三、本来10号发工资,可是到现在都没发,我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经济补偿是多少? 第四、我担心他批准我离职或不给我结算工资。
您好: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与合同约定工资的差额。并支付该差额50%至100%的赔偿金。 2、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双倍工资。 3、由于单位有拖欠工资现象你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拖欠工资的赔偿金。 4、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只能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仲裁解决。
2012-06-16 15: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