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去年婚姻法有新的界定,一方父母出资赠与子女名下的不属于共同财产。。这条现在是否成立在新的婚姻法中?还是需要公证手续还能实施?
不需要办理公证,只要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即可。
2012-06-17 10:52:56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赠与子女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保留出资证明、购房协议书等证据的可以证明,是否公证自己考虑后确定。
2012-06-17 23:29:58
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就行
2012-06-18 07:50:36
2012-06-19 20:19:12
不需要办理公证,需要出示相关的出资证明等资料即可。
2012-06-20 1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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