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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纠纷,事后如何处理?

咨询者 : fa369508 - 上海     时间 : 2012-06-17 21:08:46    状态 : 已解决



我父母有二子,哥哥于2000年结婚,2005年意外去世,哥嫂在2000-2005年在崇明购房两套。我哥去世后无子女,结婚是在女方家(杨浦区的房子)结的。去世后约定协议今后无任何财产纠纷(有协议,没有公证)。现我家有房两套,是父母浦西置换到浦东的,其中有一套产证上面有我哥哥和父母三个人的名字。现想出售这套房子要变更去除我哥哥的名字,公证处需要我嫂签名才能变更,我嫂要20万,该怎么办,我哥嫂在崇明买的房子我父母是否也可以追溯,是否有追溯时限?(可能是在2006年-08年卖的)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邹高飞   [上海]    13816872966

你父母享有你哥哥崇明房产的继承权。如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2012-06-17 21:15:15

尹努   [四川]    13982616000

对于你哥的遗产,你嫂子有继承权,你父母也有继承权

2012-06-17 21:15:42

宋文舟   [上海]    13816123978

你好,可以起诉确权,确认房屋的产权归你父母。

2012-06-18 16:25:56

朱久兴   [上海]    13391262009

可以要求分割崇明的卖房款。

2012-06-18 17:04:12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无任何财产纠纷的协议是何人何时签订?另外你父母何时得知房产被变卖? 确权有时效要求

2012-06-19 12:58:06

范圣忠   [上海]    13818878608

你哥去世后约定的协议虽有今后无任何财产纠纷的约定,但是否明确遗产的范围,如果没有约定遗产范围,若你父母当时不知道哥嫂在2000-2005年在崇明购房两套,则你父母可以提出遗产分割之诉。同理,对于浦东的你父母、你哥名字登记的房子也是采取同样的处理方式。

2012-06-20 06: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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