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夫妻感情不和,双方都同意离婚。我们有一个女儿,今年12岁,女方也同意离婚后女儿由男方抚养。现就是我们1997年结婚,在1998年的时候我单位分给我一套福利房,房主写的是我本人的名字,产权100%,我也知道就像这种情况房屋应该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可是现在离婚房产该如何划分,我女儿能不能分到该房子呢?如果我们现在协议离婚把房产转到我女儿名下可以吗?这样的话是不是我们就都没有权利分到该房产呀?谢谢您!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的话,可以将房产过户到孩子的名下。 如果双方有一方不同意,那么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2012-06-18 11:01:17
2012-06-18 20:47:23
要具体看情况,双方同意的,就可以办理过户。
2012-06-20 07: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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