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个体户企业工作了4年多了,上班时间是8点半到晚上8点半,一个月休3天,吃完饭就开工,
你应该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回你的工资和加班费,每天8小时的以外和周六日和法定假日应该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2-06-19 13: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