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期限?

咨询者 : fa370024 - 北京     时间 : 2012-06-19 13:13:51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房屋卖方,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中间因为我拒绝为其改签低价合同避税一事拖拉导致已经超过90天没有过户,给我造成了经济上和时间上得损失,现在买方又要求过户,请问,按照合同上写的,双方于90天内办理过户手续,这一条,我现在可以拒绝给他过户吗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   

对于该条款的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

2012-06-19 14:11:08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不可以,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2-06-19 15:40:43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可以拒绝,但最好请律师当面审核合同后决定;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6-19 16:03:18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超过90天仍然要过户

2012-06-19 16:49:3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要求改签低价合同的行为不合法,违约责任在于对方,你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并要求支付违约金,但是房屋仍然要过户。

2012-06-19 20:45:38

单兴山   [北京]    13681181779

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但不可以拒绝给他过户。

2012-06-21 17:15:0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