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07年转让两间两层楼房给乙方,中间合同书上有一条是这样些的,住宅面积以两间屋的两边墙为中心界,前后面积大约8*30米(前面齐公路止,后面鱼池和树归买主所有)另外靠近住宅,甲方给乙方菜地1.2亩土,菜地终身归买主。 我想咨询律师: 1、菜地原本是我家的责任田,我母亲买房子时签下这份合同书是否生效 2、菜地的赠与没有征得我父亲(也就是户主)和村支书的同意,菜地是否可以要回来; 谢谢!
菜地属于你家的责任田,你母亲无权赠与。你们根据集体承包协议经营责任田,但菜地还是属于集体土地。你们无权赠与。如果将房产转让给村集体内人员,不为法律所禁止,但转让给村集体组织人员外的相对人,属于被法律禁止行为,无效。
2012-06-20 17: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