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甲方从乙方手中转租了一个店面。乙方不是房东,甲方是从乙方手中转租到手的,现在店面10月份就要到期,假若房东丙方要收回店面,甲方之前的转让费付给了丁(丁是甲方上一个房客,丁也是从乙方手中转租过来)如果房主要收回房子,甲方就会赔本。房东的店面长期是用于出租的,如果他想收回租给别人,甲方在法律上是否有优先权。如果他愿意继续续租但是想借机抬高月租,我是否有法律手段对付
甲方依法享有优先权,他愿意继续续租但是想借机抬高月租,这种行为是违约的,你有权要求按照原来的租金标准履行合同。
2012-06-19 22:03:21
1,没有优先权。 2,转租他人房子时,一定要原房东书面同意。
2012-06-20 07: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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