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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婚罪的定罪原则?

咨询者 : CQYCKL - 上海     时间 : 2008-12-08 20:45:02    状态 : 已解决



夫妻双方因第3者插足,一方并与其发生关系生一小孩,造成夫妻之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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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寿腾   [上海]    15821449882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之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所以,重婚罪分为两种情况:法定重婚和事实重婚。法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该有配偶者构成重婚罪;事实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虽没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却以夫妻名义同居,该有配偶者构成重婚罪。你说的情况不详细,因为虽第三者插足,并生有小孩,但并未以夫妻名义同居,他人从两人的关系看,也不认为具有夫妻关系,就不构成重婚罪。造成夫妻离婚,作为受害方可以要求对方作些损害赔偿。

2008-12-08 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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