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哥哥告弟弟,要求分房子一半(20万元)。老人在82年已去世,之前两兄弟一起住过几年,后哥哥回原下乡的地方住,2006年,弟弟的孩子在原址上重建3层楼房,门脸可出租。于是原告就状告要求分房子。本案是否属于已过了最长20年诉讼时效。 怎么有的说遗传继承不存在时效 ,又有说按照继承法第八条,知道之日起什么什么的,最长20年,否则就没有胜诉权什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有过时效的,因为遗产未分割状态一直的延续。
2012-06-20 11: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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