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建筑商,但我没有建筑的资质,我挂靠在一家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我在承建工程的过程中,已经花了4000多万元,都是我自己垫付的。去年开发单位拨付给我1000万元,因为我在其他地方又接了一个工程,就将400万元挪到新的工程上。已经超过三个月。问我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涉嫌挪用资金罪,应当尽快归还。
2012-06-20 14:01:07
此事的关键在于合同对工程款如何支付的约定。如果是付款在施工进度之前,你就有可能涉嫌犯罪。建议聘请律师帮助。
2012-06-24 09: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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