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四年,因感情不和想离婚。关于财产的划分想请教魏律师,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1.我们现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是我们两个。如果按照划分,是否是各家一半。我可以不要房子,但是对方没有经济偿还能力,那我应该怎么办? 2.他是个体户,但是没有在工商管理局登记的。他的债务和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才能确认他现有的债务和收入?
1、如果男方没有经济能力,你可以要房产,支付另对价给男方;如果双方都没有经济能力,可以要求变卖,或者法院拍卖收回现款。 2、他的债务与收入一般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2012-06-21 10: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