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是一事业单位负责人,通过单位会计打入我亲戚卡6万元,本来是用来给单位买东西的,当然我亲戚还要给自己家里买一件大东西,因为拿的是现金,可当时买这个大件东西时,人家要刷卡,所以亲戚就先刷了卡,然后用自己的现钱给单位买了些东西,但现在检查院以此刷卡的事实,认为我亲戚贪污了单位的钱,我亲戚得被迫认罪吗?这还能说得清吗?
如果你的亲戚实际上并没有贪污公款,而是因为刷卡的原因动用过公款但后来用现金归还了公款的,应当不能认定犯罪;但具体要看案件的具体案情和事实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建议你们为其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依法进行会见、了解涉嫌的罪名和主要的犯罪事实、解答法律咨询、协助进行取保候审。具体可以与我们联系。
2012-06-21 22: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