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骑电动车到市场,当时双脚岔开,滑地前进的,不小心刮了一个人,那个人不看路,我妈妈的电动车不小心刮了她,结果我妈妈和电动车一起倒地,腿被刮了好几条口子,对方并没事,而且也没摔倒,没想到对方却要求赔偿,还住进了医院。这种事情该怎么办?这个人太无赖了。
行人也应该注意自身的安全,你妈妈正常行驶,由于对方没有看路,致使发生了事故,对方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你妈妈只需承担30%左右的赔偿责任。现在可以拒绝赔偿,但对方通过司法部门确定责任后,你妈妈再 决定赔偿的事情。
2012-06-22 07: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