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骑电动车到市场,当时双脚岔开,滑地前进的,不小心刮了一个人,那个人不看路,我妈妈的电动车不小心刮了她,结果我妈妈和电动车一起倒地,腿被刮了好几条口子,对方并没事,而且也没摔倒,没想到对方却要求赔偿,还住进了医院。这种事情该怎么办?这个人太无赖了。
对方在没有大碍的情况下坚持要住院,属于故意人为扩大损失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妈妈可以拒绝赔偿,不要理会他,即使他起诉也不会胜诉的。对方没有看路是事发的直接原因,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2-06-22 08:05:54
住院治疗是伤者的权利,但赔偿标准却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祝你好心情。
2012-06-22 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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