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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到转正一直都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6-25 11:30:02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从2月底到公司开始上班,从试用期(三个月)到现在转正一直未签合同,我也多次催行政部要求签劳动合同,但是行政部一直未与我签劳动合同。我现在想离职了,请问能不能要求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因为我之前看劳动合同法规定,从用工之日起就要签署劳动合同,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想问下这个好处理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张又才   [北京]    13911098758

您好: 您与单位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如果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可以与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012-06-25 12:21:1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款,即从3月底支付你至今的双倍工资补偿金。

2012-06-25 12: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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