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经介绍人认识她,10月就跟我结婚了,前后结婚,包括给的钱有10多万,在一起也只有几次,2012年1月说出去打工就再也没回,电话里问她也不跟我说她在哪。更不要我去看。她这是以结婚为由,骗取财物吗?我不想这样拖下去,该怎么办?
可以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012-06-25 15: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