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里两工人有三个孩子跟他们在一起居住在厂里,然后老大15岁了,自己用小车给自己家拉水的时候,水桶倒了,把老三(五岁)砸死了,厂里有责任吗?他家老大直接导致的老三死亡,他们又都不属于厂里的工作人员,又是给自己家里干活,是不是厂里不该负责任?他们家里人不干,让厂里给个交代,是不是太滑稽了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构成工伤主要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从事工作或与工作有关的辅助性、收尾性事务的工作的、或上下班途中发生由对方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构成工伤;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均不能构成工伤。本案完全是自己存在过错发生的事故,工厂没有任何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012-06-25 22: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