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个朋友,因急需用钱,我就借给他20万,因为他说注册了一个公司,就在借款合同上盖上了单位的章,同时写明属于家庭债务,但一直未还,我找律师查询,工商局没有他这个公司,我想问一下如果想通过法律手段怎么处理,希望能尽快给与答复谢谢
工商局没有这个公司,你朋友的行为属于虚构公司名称进行借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你应该报警,你朋友的行为涉嫌诈骗,可以要求警方为你要回债务。
2012-06-26 13:24:35
你好像办了一个自相矛盾的事情,只能起诉解决了,但就是起诉也很麻烦的,不是诈骗,私人借款,对方的用途和你无关的。
2012-06-26 14:04:35
虚构事实,构成诈骗,可找人还钱,可报案。
2012-06-26 17:07:25
2012-06-27 21:02:3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