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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劳动赔偿事项?

咨询者 : fa372076 - 江苏     时间 : 2012-06-26 19:38:04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于2005年4月至今在某单位工作,主要工作为驻厂检验,,因与客户沟通不协调发生口头之争,现公司提出解雇处理.公司因是在本地为分办事处为由未签定劳动合同,也未缴劳动保险. 如本人同意解雇,应提出什么样的赔偿? 本人只有员工证,还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应到当地什么样的部门提出要求公司申请索赔?具体什么样的流程? 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忙!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曾祥锋   [安徽]    13866722060

委托律师处理

2012-06-26 20:07:09

刘建平   [江苏]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2012-06-26 20:24:51

路光亮   [江苏]    1385106318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加班费、补交社保,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应诉,自己个人很难维权。如对解答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我

2012-06-27 15: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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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对方支付有关经济补偿金以及工资保险待遇。

2012-06-28 08:58:34

梁斌   [江苏]    13815066585

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2-06-28 1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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