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进公司,2012年6月公司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当时因为不了解合同法只要了6000元补偿,并且已经签了字,公司不同意按规定再给,现在离职手续没办完,劳动仲裁还可以挽回吗?
应按规定办理。
2012-06-27 08: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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