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期间,由于孕妇在怀孕期间,合理请假比较频繁,对此相关领导很不满意,并伴有刁难孕妇行为,导致孕妇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这的情况,作为孕妇可以得到补偿吗?
公司的行为属于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支付孕妇经济赔偿金,根据孕妇的工作时间,工作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生育津贴的待遇。
2012-06-27 15:56:40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以此种理由解除你,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012-06-28 08: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