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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咨询者 : fa372331 - 广东     时间 : 2012-06-27 15:51:21    状态 : 已解决



在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期间,由于孕妇在怀孕期间,合理请假比较频繁,对此相关领导很不满意,并伴有刁难孕妇行为,导致孕妇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这的情况,作为孕妇可以得到补偿吗?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的行为属于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支付孕妇经济赔偿金,根据孕妇的工作时间,工作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生育津贴的待遇。

2012-06-27 15:56:40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这种情况没有补偿属于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2012-06-27 16:17:23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孕妇主动提出离职的没有补偿。

2012-06-27 20: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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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自已离职,没有经济补偿。

2012-06-27 22:04:19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以此种理由解除你,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012-06-28 08:35:03

秦林蒿   [广东]    15220115488

你好,如果是自己提出的,是没有补偿的。你说公司发难,需要有相关证据。

2012-06-28 1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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