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个商业街的三楼租下来,做宾馆,有间单独楼道上到三楼,与一楼二楼不搭嘎,可是这条商业街在建成初期,一楼楼道留了个门洞,所以一楼用户非说那边楼梯口三平方是他们的地方,可是我们的租恁证上明明标明是我们的地方,我们从公家租来的,公家也不出面调解!我们该怎么办??????
租赁凭证上标明是你们的,属于你们的租赁范围,你们有权管理、占有、收益和使用。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2012-06-27 22:44:19
2012-06-28 12:09:40
协商处理
2012-06-29 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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