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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找不到对方人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6-28 15:00:02    状态 : 已解决



男方是外地人,当初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的结婚证,婚后孩子出生后我们就分开了。一直拖着没办离婚手续,中间他是来过一次办离婚手续,但是因为他的户口原件不齐全所以没给办成。后来就一直找他找不到,打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从孩子出生一直到现在他没有承担过孩子的任何抚养责任,都是我一个人在抚养,而且我也没有固定的工作。现在孩子都5岁了,还是找不到人。欠我母亲的钱也不还。我大概的问了一下,听说这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才能起诉吗?对于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解决? 在女方当地能解决吗?男方是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人。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杨盛   [北京]    13811266545

1、办理离婚和要你母亲的欠款是两件事,不能并案处理。 2、根据你说的情形,离婚应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2012-06-28 1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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