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要放假了,通过邮局把衣服邮了回来,去取包裹的时候发现包裹好沉,仔细一看原来是被水浸了,打开一看衣服都发霉了,和邮局的人理论,说妹妹包裹写的保额是500,可以给我们500元,包裹留下,妹妹的一件衣服都有200-300,共有40多件,简直是剥削呀,邮局的领导还说这事收包裹的人的个人责任,和邮局没有关系,口气很生硬。真不理解,邮局邮东西,是个人责任,那邮局又要负什么责任??我们邮东西是冲哪一个人,还是冲的邮局的那个绿色的招牌??
邮局负责任。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2012-07-01 06:06:29
你好,无法协商,可提起诉讼解决
2012-07-01 07:39:19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12-07-01 14: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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