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再婚前有一套老房子,户主是我爸,若干年后也就是现在,房子拆迁了,通过补偿我家得到了新的安置房,房主的名字依然写的是我爸,请问这属于我父亲的个人财产吗?我继母在我家的这些年几乎没怎么出过钱,最多只是收拾家务,我父亲还给她闺女买了套房子(写的继母闺女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的话,大概需要怎么分财产?需要给继母大概多少补偿?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你继母的户口不在拆迁范围的房产处,当地的拆迁方案不也考虑你父亲已婚的事实而对你父亲个人进行的补偿和安置,为你父亲个人的财产。另一种情况则是你继母属于被安置人,对安置后的房屋,你继母享有一定的权益,此时需要协商处理或是通过诉讼解决,情况较为复杂。
2012-07-01 15: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