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哥嫂离异,有能力抚养孩子,但是由于其他原因,我想把这孩子过继在我这,我身份证上是28岁,未婚,无子女,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吗?谢谢!
您好,您的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
2012-07-04 14: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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