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盖房侵占了原告宅基地,原告在翻建房屋时被告无理取闹阻止施工,因村委会没有及时出具相关证明,并在出具证明后又多次声明作废(但最后被法院采纳,原告胜诉),造成本案延误审理达四年之久,四年风吹雨打房屋损毁严重,原告怎样追究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能否与被告一并负责经济赔偿。敬请各位指点,赐教!duo谢!!!
应由被告承担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责任,村委会存在过错时应按照过错程度承担
2012-07-02 07:07:02
如果村委会的行为存在过错而导致原告发生经济损害后果的,村委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2-07-02 11:30:19
如果村委会的行为存在过错,你有权要求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
2012-07-02 21:45:07
如果村委会存在过错,可以要求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
2012-07-03 11: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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