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010年12月领的结婚证,第二天买的的房子,按揭20年贷款。签了合同的,属于共同财产。首付13万6,还有各种税5万吧。首付我拿了6万(其实好像我不拿钱,房子也是应该分我一半的) 现在我要起诉离婚,只是想要回我的6万元,房子不要。可能性大不大?朋友告诉我,因为贷款还没有还清,如果不要房子,一分钱也拿不到,是真的吗? 还有我的户口问题:户口在现在的房子上,如果离婚,我不要房子,就必须要户口迁出去?没有地方可迁啊?郁闷~ 第三个问题:万一他也不要房子,这种简单的离婚一般会怎么判?
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你的权益会得到法律保护的。
2012-07-02 07:15:57
(1)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如果诉讼的话房子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首付为您的婚前个人财产,您可以拿回您的首付6万元。 (3)现行政策户口应当可以缓迁,因为具体地方执行的不一样,可到当地公安机关询问。 (4)对方不要房子,婚前个人财产人,如果没有约定的归个人。判决结果可能有两个,一是继续共同还贷,双方有连带责任;二是房子拍卖处理。
2012-07-02 08:11:23
可以起诉主张分割房产。
2012-07-02 21: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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