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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现好烦,请你们帮我说说。谢?

咨询者 : fa373798 - 广东     时间 : 2012-07-03 10:24:28    状态 : 已解决



以前公司欠租,找不到法人,公司负责人,现在写字楼公司管理处要我还两个月房租钱(2012.5月6月),我已经在2012.2月份辞职,但当时同写字楼管理处签了一分租房合同,我只是公司一个文员,代表公司签了这份合同,是公司委托人签字,盖公司章。代表公司签名,我觉得自己好无辜,我要负责任不?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你不可能承担责任,因为你只是代理公司签署合同,承租人是公司。公司应当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12-07-02 17:19:52

曾波   [湖北]    13972020707

你无权代表公司鉴字。你私自签字后果由你负责。

2012-07-02 17:28:53

秦林蒿   [广东]    15220115488

你好,你可以不用理会。物业无权向你主张房租。

2012-07-02 17:30:22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由公司承担责任

2012-07-02 17:33:20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由公司承担责任,你没有责任。

2012-07-02 19: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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