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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房产的买卖?

咨询者 : fa374016 - 重庆     时间 : 2012-07-03 13:28:52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老公2010年结婚。老公2005年买的房并已经拿到产权证,肯定算他个人财产,他卖这个房子过户给别人的时候需要我签字同意才能过户吗? 如果我跟他离婚,没办法分一点。但现在我跟他是夫妻呀,收入是共同的呀,卖房也是收入呀,把这个房卖掉算不算是我们共同收入呢?然后再离婚就可以分一半了。是这样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房屋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卖掉了获得的金钱就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了,你依法可以获得一半的份额。

2012-07-03 13:35:19

金贵仁   [重庆]    13650585709

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

2012-07-03 14:47:22

刘潮生   [广东]    13690028638

如没有约定的,一般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2012-07-04 11:40:55

周德鸿   [重庆]    15978941168

属于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但你可以想办法使它成为共同财产。

2012-07-06 13:33:36

崔宁宁   [重庆]    13617605206

房屋卖掉之后,款项分为两笔,一笔为结婚时房屋的价值归你老公所有;结婚之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可以依法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收入,你可以获得一半!

2012-07-10 22: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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