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骑电动车带着小孩在大桥上靠右侧行驶,一个带着小孩的41岁妇女逆行贴着左侧与我相撞。当时他就坐在地上,说碰着腿了,到医院拍片说骨头没事,要挂吊水给她500元,检查费都是我拿的。交警来看说事故负她全责,今天她又给我打电话说要住院,我应该怎么做呢?
交警已经认定她承担全责了,你就没有赔偿的义务了,她住院的事情就和你无关了,你可以拒绝和其进行协调,此次事故和你无关了。
2012-07-03 19:12:13
你可以拒绝和其进行协调,此次事故和你无关了。
2012-07-03 19:55:26
你可以拒绝赔偿。
2012-07-04 15:51:2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