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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淫罪?

咨询者 : fa374249 - 北京     时间 : 2012-07-04 10:15:39    状态 : 已解决



卖淫法律规定怎么处罚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只有非法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才构成犯罪,卖淫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只需受到治安处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12-07-04 09:49:08

周琦   [辽宁]    15640565559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2-07-04 09:49:19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目前,在北京很多被收容教育半年。

2012-07-04 10:06:3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涉嫌组织卖淫罪及卖淫罪,可能数罪并罚. 应及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会见,了解案情,确定刑期,然后分析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等.

2012-07-04 11:00:59

  []   

你好! 她涉嫌组织卖淫。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12-07-04 11:07:2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要看具体案情,建议为其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依法进行会见、了解涉嫌的罪名和主要的犯罪事实、解答法律咨询、协助进行取保候审。

2012-07-04 11:09:02

关玮   [北京]    13718591589

涉嫌组织卖淫罪。

2012-07-04 16:35:06

单兴山   [北京]    13681181779

涉嫌构成组织卖淫罪。

2012-07-04 1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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