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珠海人,在中山买了一套139平米的房子,房子未过5年,才2年就转让给我,房价为28万,未包税。为了使我们的税交少一点,房子当时的一首的买价是16万多,故在对国税局所写的购房金额为18万左右,再加上我和我老婆还有我儿子均在珠海与中山写了首套购房证明,请问:我们现在除了交28万的房子费用给卖房人和中价1.5%的中价费外,还要交些什么费用呢?费用是多少?怎么样才能交税交得少一些?谢谢!!
要交一些买方和卖方税。一般是双方各自支付。除非是赠与,赠与就少一些。
2012-07-04 2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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