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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离婚?

咨询者 : fa374558 - 海南     时间 : 2012-07-05 08:50:09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东北的,我老公是内蒙的,我们都在海南生活,但没有办理暂住证。是在内蒙登记的,现在我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我想起诉离婚,在东北可以起诉么,是不是一定要回内蒙办理。是否可以请律师代理,本人不去,还有如果不可以的话,可不可以律师代为起诉开庭在回去。多久会开庭,是不是把传票以邮寄的方式寄给被告。麻烦祥细告知。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周琦   [辽宁]    15640565559

起诉离婚管辖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你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可以要求律师全权代理。 传票上有开庭的时间,开庭的时间一般由法官来确定。 传票送达的方式一般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者留置送达。

2012-07-05 10:08:57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在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只要有证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就可以。

2012-07-05 20:00:15

刘潮生   [广东]    13690028638

如要起诉离婚的, 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为准。

2012-07-19 07: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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