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租得时候说好了长期住得,现在才住了两个多月,他说他家亲戚要来,叫我三个月到期搬走,我怎么样才可以维权?现在找房子也不好找,又这么热,房东不讲信用,我怎么样维权?
按照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来维权。
2012-07-05 12:58:15
房主说好了你可以长期居住,你们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在房东要你住三个月,其行为属于违约,你应该到法院起诉房东继续履行长期合同。
2012-07-05 13:01:25
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如签有书面合同,可依合同主张权利。如未签订书面合同,则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房东有权与你解除租赁关系。
2012-07-05 14:26:28
可以要求继续租住的。
2012-07-05 17:46:44
到法院起诉房东继续履行长期合同
2012-07-06 07: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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