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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问题?

咨询者 : fa374660 - 广东     时间 : 2012-07-05 13:04:46    状态 : 已解决



2002年进入公司工作,05年才买社保,09年签订的合同期限是2009年12月年至2011年12月,此合同从来没有给过员工自己一份保管,且签订合同的公司名称与个人工作证,购买社保公司名称不一致,2012年1月开始没有签订合同,2月开始口头通知员工以后不用上班,至今一直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赔偿,可以要求哪些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2012-07-05 13:19:16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012-07-05 13: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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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劳动关系,自己的工资和被辞退的证据。

2012-07-05 22:38:11

秦林蒿   [广东]    15220115488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工作证及交社保的单位起诉,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2012-07-07 1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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