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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

咨询者 : fa374801 - 广东     时间 : 2012-07-05 21:43:30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现在我父亲的一处房产的房产证上写了他的名字和两个儿子的名字,现父亲立了口头上说明了房子怎么分配,也没去公证。该怎么做父亲说的才具有法律效力,先立遗嘱再去公证吗,还是怎么样。具体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还有,我想问一下,如果父亲只是口头说而没有去公证,也没有遗嘱该房子是由谁继承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口头的遗嘱是无法保存的,你父亲应该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2012-07-05 21: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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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自己手写,去公证也好,公证的效力很高。 如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2012-07-05 22:40:27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没做公证也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难以证明内容。

2012-07-06 09:39:40

杨进鹏   [广东]    13702922538

直接到公证处立公证遗嘱.父亲的房产部分由两个儿子平均分配.

2012-07-06 17:26:09

秦林蒿   [广东]    15220115488

你好,口头遗嘱无效,可委托律师律师遗嘱见证。或是立书面遗嘱后去公证。

2012-07-07 11: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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