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份,村委会疏通街道,派挖掘机拆掉了我的房子(110平方),价值15万元到现在也没给我任何补偿,也没给我新的房基地,我已无家可归,其他邻居也没有补偿,请问我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村委会的行为严重违法,直接侵犯了的财产所有权,应当对你作出民事赔偿。若不能协商,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2012-07-06 17:51:44
2012-07-06 21:36:0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