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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养权?

咨询者 : fa375456 - 广东     时间 : 2012-07-08 20:49:00    状态 : 已解决



如果离婚协议已说明男方放弃子女抚养权,以后抚养权会不会变更?有哪些情况?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潘宇虹   [上海]    15900520906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012-07-08 21:24:2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以后可以根据情况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2012-07-08 21:26:30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一方觉得对方抚养对小孩子抚养不利的,可以主张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012-07-09 14: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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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的情形,才能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等。

2012-07-09 22:45:08

刘潮生   [广东]    13690028638

如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变更。

2012-07-10 08: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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