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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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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溯期?

咨询者 : LL9745 - 北京     时间 : 2012-07-09 16:12:54    状态 : 已解决



老人有四个子女,大儿子与二儿子结婚时一人给置办了一处院子,三儿子同老人住在一起,当时说这处院子给三儿子,谁也没当回事没有过户,院子在老人名下,08年的时候两个老人去世了 ,当时兄妹几人都要分老人的一套楼房,经协商三儿子买下了这套房子,其余兄妹几人把钱分掉了。正好08我们这里开始了征地拆迁,当时他们可能是默认了那处院子是三儿子的也没有要求分得,三儿子当时嫌政府的补偿款给的少于2012年把院子给拆掉了,其余几兄妹见钱眼开要求给他们没人1万元人民币,三儿子没同意,请问其余兄妹四人的追溯期是不是已经过了?请问这个追溯期怎么计算谢谢

  最佳答案

赵井燕律师   [辽宁]    13019349228

你讲的是诉讼时效问题。兄妹四人主张权利不是时效问题,而是不能主张,因为遗产已经分割完毕并实际履行,再行主张分割没有依据。

2012-07-09 15:53:09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张学琴   [北京]    13121545556

遗产已经分割完毕并实际履行,再行主张分割没有依据。

2012-07-09 16:00:5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08年时兄弟姐妹已经协商继承分割了遗产的,不能再主张要求分割继承遗产了。

2012-07-09 20:37:21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已经实际履行完毕,不能再行分割.

2012-07-09 21:42:45

单兴山   [北京]    13681181779

已经继承分割了遗产,不能再要求分割。

2012-07-11 21:50:05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不能再行主张分割。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7-12 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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