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于去年12月份,我在下班途中与正在骑的同向自行车擦到,因为冬天,天黑又下雨,我又披着雨衣,骑自行车人没事,我摔到了,造成左手锁骨骨折,公司没给我保工伤险,不给予工伤处理,所用费用都不承担。 1、此类可判定工伤吗? 2、如果是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3、如果是我全责可以认定工伤吗? 谢谢!
您好,你的事故应该构不成工伤。自己负责。除非找当时的骑自行车的人给予一定的补偿。
2010-06-15 12:18:39
属交通事故,一般依交警认定责任赔付。
2010-06-15 15:53:02
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对你进行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15 19:06:44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存在争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工伤。你的情况认定为工伤很难。
2010-06-15 21:26:47
你好,根据公司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你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010-06-15 23:58:39
你好! 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属于交通事故,可以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2010-06-16 14: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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