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是介绍认识 开始不同意家里非要同意 婚后感情一直不好 有了小孩他也不问 常年在外 基本不在家 不给钱也不打电话 一个人带个孩子真难 现在实在不想过了要离婚 但他不同意 在外地不回来 请问我怎么离婚?我可以不要财产 只有离婚?
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对于感情基础确实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会依法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对于双方所生小孩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另一方月收入的20-30%。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通知被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012-07-10 23: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