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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溺水?

咨询者 : tony201207 - 广东     时间 : 2012-07-11 09:42:53    状态 : 已解决



3名12岁小孩到河边玩耍戏水,在河道边,一挖沙而形成的坑内一小孩溺水亡,当时水务局的人未关通往河边的门,小孩得以穿过门而下河。现在水务局的人说是天然河道形成,拒绝承担责任,请问该如何处理?无警示牌(以前也有人在那一带溺水亡),岸边有的地方写有“禁止下河游泳,珍惜生命“。该如何赔偿?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赵英菊   [河北]    13081128785

监护人和管理人均有责任。

2012-07-11 09:49:07

张现辉   [山东]    13515328465

那个水坑是谁造成的呢?

2012-07-11 09:50:01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可以要求承担责任。

2012-07-11 10:29:49

宋成海   [吉林]    15568310995

可以要求承担责任

2012-07-11 14:53:43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管理人有责任

2012-07-11 17: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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